关于十五里河和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 完善、提升提标项目(淝河镇、望湖街道) 违约金返还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05-07 浏览量:737
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27.16条”和项目专题会会议纪要(2019年第8期)约定:
(1)合同约定的总工期提前10天以下完成的,给予1000元/天返还;10天及以上20天以下完成的,给予2000元/天返还;20天及以上30天以下完成的,给予3000元/天返还;30天及以上完成的,给予5000元/天返还。
(5)媒体机构正面评价奖励政府机构主办的新闻媒体对本项目管理等给予正面宣传,区级奖励2000元/次、市级奖励3000元/次,省级奖励5000元/次,国家级奖励10000元/次;同事项的奖励不累计,以最高等级为准。监理单位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返还金额的20%返还。
施工单位二标安徽业峰工期提前10天,区级正面宣传报道2次;五标安徽奥达工期提前11天,区级、市级正面宣传报道各2次;六标安徽坤源工期提前5天,区级、市级正面宣传2次。
依据返还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罚没违约金总额,施工单位二标安徽业峰返还违约金0.6万元;五标安徽奥达返还0.5万元;六标安徽坤源返还1万元;监理单位安徽盛康返还违约金1.2万元。
特此公示。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